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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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公司:
        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及其它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教体艺〔2009〕6号)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 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针对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新学期开学期间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师生来自疫区、旅途疲劳、天气炎热、生活环境改变等导致自身抵抗力下降,较易发生疾病和传染病这一特点,特作如下工作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南医大校〔2008〕40号)和《南京医科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南医大后〔2009〕4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序,措施落实。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做好疫情监控工作。
1、利用校报、校园网络、宣传栏、专题讲座、开学第一次班会等渠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三级网络,各学院、各单位要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1)各学院、各单位要指定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人,负责疫情收集、报告和健康提示工作;每个班级指定1名卫生责任报告人,负责收集与记录本班级学生发病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诊断、因病缺课等情况。
(2)对近7天内来自疫区的人员,进行健康提示;对出现流感样症状或发热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
3、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开学后1周内,由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将记录(发热、报各学院,学院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人将信息报后勤管理处。对具有流感样症状或有甲型H1N1流感病人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及时报告。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体育馆、游泳馆、学生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校门诊部要做好医护人员的培训,按要求做好发热预检分诊工作,并与上级卫生部门建立联系,收集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取得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6、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校门诊部等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物资、人员、房屋等准备。财务处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在第一时间应急响应。
三、老生返校期间的工作要求。
1、学工处、研究生处、各学院、幼儿园、校门诊部要密切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2、开学后1周内,由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每天将本班级学生中有流感样症状学生、缺勤的学生逐一进行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统计后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卫生工作责任人报至后勤管理处。实行“日报告”、“零报告”。7天后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将统计结果上报至各学院,如有异常情况,各学院卫生工作责任人随时报至后勤管理处。
3、如发现具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求学生立即到校门诊部或上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辅导员要做好登记、督促工作。
4、辅导员要负责做好本年级(班级)学生的健康提示工作。
(1)要求7天内来自甲流感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每天到宿舍管理站或门诊部测量体温。
(2)提示学生在返校近7日内,如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须立即就诊。
(3)要求学生减少外出,近期内尽量减少室内集体活动,加强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咽痛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经常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打喷嚏或接触过公共物品后,要先洗手后方可再触摸自己的眼、鼻、口等处。
(4)国(境)外学生到校7天内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有流感样症状需立即报告。
四、各学院要按照老生返校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点,做好2009级新生报到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将防控措施在报到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1、新生接待尽量安排在室外空旷或室内通风的场所,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空气流通。
2、各学院迎新人员要及时告知陪同学生的家长或亲友减少在校园内逗留时间,提示有流感样症状的陪同人员要及时就医。
3、年级辅导员、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要及时收集、记录新生健康状况,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对来自疫区的学生要给予高度关注,每天测量体温。
4、在入学一周内尽量减少或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集会和会议等活动。本着“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必须举办的由主办单位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报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
5、在新生入住宿舍前测量体温,进行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史和流感样症状的调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热病人按照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预检分诊和处理。
6、对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由校门诊部负责医学观察,学生集中观察一周,本地学生及教工居家观察一周。
7、把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学生日常个人卫生知识,使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报告辅导员或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并到校门诊部就诊。
五、其他工作:
1、请各学院、各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各学院、各单位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人名单》(附件1), 9月8日前交后勤管理处(电话:86862691,E-mail:zwc@njmu.edu.cn)。
2、新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南京医科大学2009年新生军训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附件2)的要求执行。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09级新生军训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

南京医科大学2009年新生军训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针对当前H1N1流感疫情和军训期间天气炎热、军训任务繁重、学生较易发生疾病这一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军训期间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1、军训期间天气炎热、训练任务繁重,会导致学生身体抵抗力降低,较易感染各类疾病。校门诊部为军训配备随训医务人员,各学院要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每个班级应确定一名卫生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要立即向随训医务人员报告并督促其去校门诊部就诊。
2、在学生军训开始前,校门诊部组织对学生进行体检,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参加军训。
3、军训过程中卫生责任报告人每天将本班级参训学生中有流感样症状学生、缺勤的学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统计后上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卫生责任报告人报至后勤管理处。实行“日报告”、“零报告”7天;7天后班级卫生责任报告人将统计结果上报至各学院,如有异常情况,各学院卫生责任报告人随时报至后勤管理处。
4、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
5、参训学生应配合各卫生责任报告人做好统计工作,发现有发热、鼻塞、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各卫生责任报告人和随训医务人员。
6、军训期间要注意环境卫生,尽量减少室内的集中活动,要每天对教室等公共场所进行通风和清洁,防止疾病的传播。
7、参训学生要注意营养、保证休息、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8、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二、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
1、校门诊部安排好发热预检分诊的工作,做好对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观察处理。校门诊部要关注参训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热病人异常增多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2、对体温异常的学生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1)军训中出现发热的病人,伴有鼻塞、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送至江宁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会诊后决定处理方案。
3、后勤服务公司要在校门诊部的指导下,做好学生军训场地和宿舍的清洁或消毒工作。
4、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等部门要配合校门诊部做好发热学生的隔离居住、服务保障与安全工作。
5、军训官兵和指导员要高度关注军训学生的身体健康,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向随训医务人员报告,并积极做好隔离居住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疫情应急处置的要求
军训期间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处置。
1、校门诊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对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必要的检查并同时隔离疑似病人,向区、市疾控中心报告并请求南京市专家组会诊。
2、等待市、区疾控部门明确诊断后,校门诊部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立即启动《南京医科大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3、在市、区疾控中心和学工处的统一协调下,校门诊部、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及各学院要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4、门诊部要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患者的宿舍、餐厅及活动地点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5、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内外进出人员的管理。
6、宣传部、公共卫生学院、校门诊部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个人防护意识;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在学生中出现恐慌情绪。
7、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防治工作不力造成失误和疾病传播者,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