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科】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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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稿)》(南医大教〔201796号)有关规定,本年度在2018级本科生中继续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副组长:喻荣彬、祖  勤、陈  

    成  员:韩春红、朱慧娟、王晓伟、甘卫华、邵海亚、

            袁  栎、王建明、胡  琴、严  斌、丁亚萍、

            陆  晓、唐维兵、吴飞云、陈鸣声、顾  萍、

            汪强虎、徐若焱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 高考文科生源只能申请转进文科或文理科兼收专业。

三、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读一年级本科非定向生、非专转本学生,录取时无专业限考的学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生的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法);申请转入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法);申请转入其他非控制类专业学生的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四、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3月上旬,教务处与学院会商各专业转出与转入人数。

4月初,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文布置报名、出卷工作,确定考试科目。

75日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每位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710日前,各学院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并将《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个人转专业申请表汇总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将《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jwk@njmu.edu.cn

82223日,教务处组织笔试、阅卷并公布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教务科网页公布)。

82528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

829日,各学院上报拟转入学生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830日,教务处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831日,转专业学生进入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五、录取程序

(一)笔试

1.对转入专业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申请学生,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转入专业申请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申请学生,需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

各转入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见附件3

(二)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学院组织,采用当场评分,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取

录取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各占50%;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其他事项

1.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核心课程。

2.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名额与考试科目.xlsx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稿).docx

 

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