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 2014-04-0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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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硕导的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学术造诣较深。

4、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学士学位且从事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并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其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核心期刊;江苏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一、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市卫生局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第一)1项可抵核心期刊论文1篇。

7、近三年参与1项(及其以上)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并为该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前三名)。

8、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梯队。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型硕导的职责。

2、具有主任药师、副研究员、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主任药师(研究员、教授)不超过57周岁,副研究员、副教授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4、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著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核心期刊。

6、近三年主持1项(及以上)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7、具有较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和学术梯队。

8、具有培养研究生的初步经验。应至少协助指导过一届硕士生,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并至少为本科生主讲过一门学位课程或较高水平的专业课程。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型硕导的职责。

2、具有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职称,有一定学术造诣,且仍在护理一线工作者。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年龄原则上主任护师不超过55周岁,副主任护师不超过50周岁,并完成一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者。

4、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学士学位且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5年以上,并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6、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著3篇及其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核心期刊,或发表论著2篇,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核心期刊,且至少有市卫生局级以上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前三)1项。

7、近三年参与1项(及其以上)市厅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并为该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前三名)。

8、具有较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和学术梯队,梯队中需至少有一名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作为学术指导。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型硕导的职责。

2、具有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精力和时间从事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4、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著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核心期刊。

7、近三年参与1项(及其以上)市厅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并为该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前三名)。

8、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梯队。梯队中需至少有一名相关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作为学术指导。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硕导的职责。

2.具有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4.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心理工作经验。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以下成果可抵一篇论文:参编专业论著2个章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新技术引进一、二、三等奖(排名前五),或市卫生局新技术引进一、二等奖(排名前三)。

7.近三年主持1项(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8.协助指导过硕士生,并且参与过本科生医学心理学教学,或者为本科生临床带教。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和一定的科研经费,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梯队。梯队中需至少有一名相关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作为学术指导。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专业学位型硕导的职责。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3、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责任心强、有精力和时间从事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

4、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从事公共管理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丰富专业学位领域实际工作经验。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北大核心期刊。

7、近三年主持1项(及以上)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8、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和一定的科研经费,有协助本人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梯队。梯队中需至少有一名相关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作为学术指导。